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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关注:精神科医生对抑郁症的诊断指标!成都精神病治疗排名前十医院

精神科医生对抑郁症的诊断指标!很多人对精神科医生的看病方式感到好奇:抑郁症看不见、摸不着,医生是如何判断就诊者到底是不是真的得病了呢?本文将为大家解开这个疑惑。

抑郁症诊断的指标

抑郁症是表现学诊断。在精神医学界里,抑郁症的确切病根至今未明,所以临床诊断中主要查看患者的外显表现是否符合诊断标准。

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版(ICD-10)

1、病发需持续至少2周;

表现如下:

A.(1) 心境低落

(2) 兴趣和愉快感丧失

(3) 劳累感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(稍做事情即觉较好的倦怠)

B.(1) 集中注意的能力降低

(2) 个人评价和自信降低

(3) 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(即使在轻度病发中也有)

(4) 认为前途暗淡、悲观

(5) 自伤或自/杀的观念或行为

(6) 睡觉障碍

(7) 食欲下降

2.在患者既往生活中,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病发;

3.患者的工作、社交和生活功能受到影响;

4.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或器质性精神障碍所致。

临床中,精神科医生根据以上标准,可以诊断出患者抑郁症的程度。

轻度:至少具备A和B中各两项

中度:至少具备A中的两项和B中的三项

重度:具备A中的所有三项和至少B中的四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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